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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0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6241-8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徐圩村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6-10 15:03:23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名称 | 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与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 ||
项目法人 | 何其明 | 项目地址 | 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徐圩村 |
文号 | 舒发改审批【2021】159号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投资统一代码 | 此项目无投资统一代码信息 | 代理机构 |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建立时间 |
招标项目名称 | 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与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34******01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及招标方案说明 |
本项目为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与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设计费用报价上限值 238.00万元。项目规划用地 72000平方米(约108亩),容积率原则上不大于2.0,计容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招标文件、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到位,该部分的设计费报价包含在计容建筑面积设计费报价单价中,中标后除用地范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指标变化引起的建筑面积调整外计费建筑面积不变),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房屋建筑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含人防、充电桩)、给排水、强弱电、消防、道路、景观绿化、亮化、燃气、杆线保护、基坑支护与降水、箱涵、桥梁及室外总体配套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PPP项目 | 否 | 建立时间 | 2021-06-10 15:29:13 |
监督部门名称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监督部门编号 | 1234******584 |
审核部门名称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审核部门编号 | 1234******584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1 | E34******01001 | 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与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 238.0 |
项目编号 | E34******0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6241-8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徐圩村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6-16 17:42:42 | 浏览次数 | 0 |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与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埠镇园林大道与海棠路交叉口西南角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政府大院
六、项目类型: □ 工程类 þ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为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与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设计费用报价上限值 238.00万元。项目规划用地 72000平方米(约108亩),容积率原则上不大于2.0,计容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招标文件、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到位,该部分的设计费报价包含在计容建筑面积设计费报价单价中,中标后除用地范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指标变化引起的建筑面积调整外计费建筑面积不变),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房屋建筑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含人防、充电桩)、给排水、强弱电、消防、道路、景观绿化、亮化、燃气、杆线保护、基坑支护与降水、箱涵、桥梁及室外总体配套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九、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十、计划工期:90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45天内方案达到报审深度,方案确定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2) 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 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
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2) 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
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 3 个月的,社保须
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 1 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十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具体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含基坑支护、降水方案设计及评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测量(须提供正式测量成果)、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含估算、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含所有二次设计),设计调整与修改、建设服务、地下室(含人防、充电桩),交通影响评价、绿色建筑、水土保持(若需要)、节能评估、日照分析、可研的编制、各种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评审、各种设备及设施的技术规范书编制与评审和小区室内外所有内容与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
十三、标段数:1 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 年 6月 16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6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注:①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 1 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到场的由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③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
(2020)80 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溫,根据情况予以放行 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④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入口登记处须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无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
⑤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筑师注册证书
(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2%,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7月16日 17 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若中标人无法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供履约担保函,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履约担保函办理完成后可与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置换。中标人不得以银行办理时限等理由既不按时提供履约担保函也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也不再提供履约担保函相关延期说明。中标人须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中标后履约保证形式的执行,如因履约保证无法缴纳或提供,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6月 20日 17时 3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1 年 6月 21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21 年 7月 6日 09 时 00 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
和项目负责人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 400-998- 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CA 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400-880- 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查验的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备注第 2 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若评标委员会需辨别真假,或需交招标人保存作为定标考察核实依据的,前述资料原件必须现场提交,未提交的将按不得分(涉及评分项的)或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资格审查的)。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 7 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 投标人自身信息。
12、咨询提问途径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3、设计人进行测量、勘察等外业作业时,自行协调和当地村民的关系, 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青苗补偿、机械进场费用。
14、施工图审查与消防备案由设计单位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15、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我县质安监督部门要求,在工程设计交底、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中间验收、竣工初验、预验收、竣工验收、综合验收, 以及在招标人部门负责人组织的技术会议中,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持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因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场的,各类验收和会议将取消,由此带来的后果及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并扣除违约金。请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理性投标。(设计交底会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 5000 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中间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 3000 元;竣工初验、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 4000 元;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 5000 元;招标人部门负责人组织的技术会议中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 3000 元;招标人单位负责人组织的技术会议中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每人次扣除 5000 元。)
16、鉴于本项目设计要求较高,招标人若需要对外地类似项目进行考察, 中标人必须派遣设计团队进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自理,含在设计报价中。
17、(1)下载招标文件后不参加项目投标的,未履行自行撤销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递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否则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不得参加该项目二次投标。
(2)下载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不参加项目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递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否则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不得参加该项目二次投标,且其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 | E34******0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6241-8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徐圩村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6-16 17:48:41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编号 | E34******0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6241-8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徐圩村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6-23 17:34:03 | 浏览次数 | 0 |
关于“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与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疑问回复及招标文件内容变更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与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E34******01001)的疑问已收悉,现做出回复,内容如下:
为方便各潜在投标人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现将该项目地形图上传如下,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由原“2021年7月6日9时00分”延期至“2021年7月12日9时00分”,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到账时间由“2021年7月16日17时”延期至“2021年7月22日17时”。
疑问: 标文件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关于“类似项目奖项”、“项目负责人奖项”以及“设计人员获奖情况”中对国家级奖项的获奖项目范畴限制为住宅类项目,限制范围较窄,指向性较强,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将获奖项目范畴改为房屋建筑。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设置的奖项均为工程设计领域奖项,未设置行业和区域性等限制性条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特此通知!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项目编号 | E34******0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4******9XQ-******-006241-8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徐圩村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7-09 10:08:02 | 浏览次数 | 0 |
标段编号 | E34******01001 | 标段名称 | 舒城县杭埠近郊村统建安置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与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
评标时间 | 2021-07-12 10:30:00.0 | 评标评审专家 | 4人 |
评标专家专业 | 工程类-设计-建筑工程;工程类-设计-建筑工程 | 招标人评标评审代表 | 0人 |
项目法人 |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评标评审委员会 | 4 人 |